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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年判字第44號|銀樓停業|民國 44 年 10 月 04 日|最高行政法院判例

原 告 天珍銀樓 代 表 人 王鐘款 被告官署 屏東縣政府 (前屏東市政府) 右原告因銀樓停業事件不服經濟部於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所為再訴願決定 ,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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